[摘自中国报]
(吉隆坡21日讯)“录影短片是我拍摄的!”拍摄“司法界谈话录影丑闻”短片的关键证人罗国本今日承认,他是于2001年12月20日晚上,使用新购买的数码相机,拍摄林甘当时讲电话的过程。
他也证实,短片中的印裔男子,就是着名资深律师拿督VK林甘。
他指出,他是获得林甘批准后,才在其住家内拍摄及拍照。
与父到林甘家吃晚餐
33岁的罗国本是“司法界谈话录影丑闻”听证会第12名证人。在他供证后,听证会第13名证人,即主角林甘也随着供证。
短片拍摄者(罗国本)及被拍者(林甘)同一天前后出庭供证,令听证会进入第6天以来的最高潮阶段。
反贪污局检控组主任拿督诺丁哈山副检察司负责盘诘证人。其他盘诘证人的代表律师有罗国本代表律师艾历斯迪斯瓦、林甘代表律师R.达雅,及阿末法鲁斯代表律师沙拉胡丁。
皇委会主席丹斯里海达莫哈末诺及成员拿督玛哈德森卡在期间,也有向证人提出问题。
罗国本接受诺丁哈山盘诘时指出,2001年12月20日当天晚上,他陪同父亲罗美桦到林甘住家吃晚餐。
随身携带相机
他虽然已无法清楚记得日期,但他记得大概是在月尾,而且是林甘邀请罗美桦到其家。他还记得,林甘住家是在灵市格拉那再也区,其住家后方是个草场。
“当晚去林甘住家的目的,是为了讨论有关法律上的事务及吃晚餐,我也携带了刚在两周前购买的新款数码相机。”
罗国本携带的新力(Sony)707数码相机,除了能拍照,也有录影功能,喜欢拍照的他,常会随身携带相机。
不吐不快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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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 条评论:
看来国本和甘林本是一条船。
听说为协助罗家争家产事而走在一起。又因为多年内无成果而分开。
甘林事件和国本参选,只是富家子弟为争家产,而滋生出来钱权交易与反目为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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